卫辉籍在外教师,想不想回乡任教?现在可以报名啦!
卫辉市关于鼓励在外教师回乡任教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教师队伍稳定,深化教师队伍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市教育事业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卫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市推行市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计划,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本人户籍属于卫辉市的,在外地任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二)配偶户籍属于卫辉市的,在外地任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三)父母户籍属于卫辉市的,在外地任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四)配偶在卫辉市工作的,在外地任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1、受到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
4、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辖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主持完成的省辖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四)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六)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卫辉市市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实施范围:
1、从事教育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具体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定于每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因疫情,今年定于8月19日至8月31日)工作日期间,向卫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卫辉市太公路中段教育体育局东大厅一楼)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本人户籍属于卫辉市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卫辉市在外教师回乡任教人员申请表》一式四份;
配偶户籍属于卫辉市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本人及配偶户口本、结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卫辉市在外教师回乡任教人员申请表》一式四份;
父母户籍属于卫辉市的,须提供本人及父母有效身份证、本人及父母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卫辉市在外教师回乡任教人员申请表》一式四份;
配偶在卫辉市工作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配偶的工作证明一份,《河南省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用提供),《卫辉市在外教师回乡任教人员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组织审核。首先由卫辉市教育体育局对拟调动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然后由卫辉市在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调动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后将符合调动人员的材料递交至卫辉市委编办,市委编办根据教育系统缺编情况安排岗位后上报市委编委会议研究,最终确定拟调动人员。
(三)调配办理。拟调动人员由市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市教体局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市教体局要根据报名和缺课教师情况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原则上调入教师安排在缺编学校任教,并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咨询电话:卫辉市人社局:0373-4495115
卫辉市教体局:0373-4471979
本公告由卫辉市在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卫辉市在外教师回乡任教人员申请表》
卫辉市在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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